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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善峰,你何苦

为争一个座位 伤了一个小伙
1998-10-07 来源:生活时报 罗丽 我有话说

本报讯日前,因挤车占位而行凶的杨善峰被朝阳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当日晚,当一辆350路汽车开进东大桥站台时,等车的人开始拥向车门,杨善峰和甘玉龙几个年轻的小伙子最先挤上了车,杨、甘二人为争抢一个座位发生争执,甘玉龙的几个同伙见状上前对杨善峰进行殴打,杨善峰用随身携带的匕首将甘玉龙的腹部扎伤,造成脾破裂。结果杨善峰不仅赔偿了甘玉龙医疗费等经济损失5万余元,而且被朝阳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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